联系客服1
联系客服2

2015年司法考试系统强化班《行政法》视频课件-徐金桂(01-35讲),全套视频教程学习资料通过百度云网盘下载

0
回复
47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9-19 21:14
  • 签到天数: 75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7335

    主题

    8751

    帖子

    13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312677
    楼主
    发表于 2021-4-24 04:18: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资源详情


    课件介绍

      清代律例的编撰

     

      1.《大清律例》的制定与颁行。

     

      《大清律例》于乾隆元年开始重新修订。乾隆即位之初,命律令总裁官对原有律例进行逐条考证,重加编辑,于乾隆五年完成,颁行天下。

     

      《大清律例》的结构、形式、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其中《律目》、《诸图》、《服制》各一卷,《律例》正文36卷,律文436条。自乾隆五年颁律以后律文部分基本定型,极少修订,后世各朝只是不断增修律文之后的“附例”。

     

      《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以《大明律》为蓝本,是中国传统封建法典的集大成者。

     

      【记忆口诀】《大清律例》乾隆定,最后一部集大成。

     

      2.清代的例。

     

      清代最重要的法律形式就是例。例是统称,可分为:

     

      (1)条例

     

      条例一般而言是专指刑事单行法规,大部分编入《大清律例》,附于某一律条之后。条例是由刑部或其他行政部门就一些相似的案例先提出一项立法建议,经皇帝批准后成为一项事例,指导类似案件的审理判决。然后,经“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的条例纂修活动,由律例馆编入《大清律例》,或单独编为某方面的刑事单行法规。

     

      (2)则例

     

      则例指某一行政部门或某项专门事务方面的单行法规汇编。它是针对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则例”作为清代重要法律形式之一,对于国家行政管理起着重要作用。

     

      (3)事例

     

      事例指皇帝就某项事务发布的“上谕”或经皇帝批准的政府部门提出的建议。事例一般不自动具有永久的、普遍的效力,但可以作为处理该事务的指导原则。

     

      (4)成例

     

      成例,也称“定例”,指经过整理编订的事例,是一项单行法规。成例是一种统称,包括条例及行政方面的单行法规。

     

      3.《大清会典》与清代行政法

     

      《清会典》仿效《明会典》编定,记述各朝主要国家机关的职掌、事例、活动规则与有关制度。计有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部会典,合称“五朝会典”,统称《大清会典》。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收藏
    收藏0
    分享
    分享
    支持
    支持0
    反对
    反对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学习课程!一站搞定!
    学途无忧VIP会员群

    973849140

    周一至周日9:00-23:00

    反馈建议

    1227072433@qq.com 在线QQ咨询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学途无忧!为学习谋坦途,为会员谋福利!|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