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4-9-19 21:14 |
---|
签到天数: 75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管理员
- 积分
- 1312455
|
资源详情
二、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
1.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由C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和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联合制订。
u3000u3000【提示】适用于“直接面向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执业药师。
2.执业药师的业务活动包括:
u3000u3000(1)处方调剂;
u3000u3000(2)用药指导;
u3000u3000(3)药物治疗管理;
u3000u3000(4)药物不良反应监测;
u3000u3000(5)健康宣教等。
3.执业药师在执行业务活动中,应当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从伦理、服务健康、自觉学习、提升能力”为基本要求。
4.建立和完善执业药师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执业药师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实现及时“动态更新”。
u3000u3000(国办发〔2016〕9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6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发布,提出以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领域为重点,将执业药师列为主要对象之一,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执业药师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执业药师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实现及时动态更新。
|
|